长沙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管发[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中塘村,东至三塘冲山脊,西至大坡冲山脊,南至寨子岭山脊,北至油松路。
2.3项目概况: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 344.82公顷,其中核心景观区 61.55 公顷,一般游憩区 222.9公顷,管理服务区16.42公顷,生态保育区43.95公顷。公园内林地面积293.1公顷,森林覆盖率85%。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为展示森林文化和生态的活动空间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林相改造绿化工程4068亩,园路、道路广场95407平方米,游憩设施(康养步道休愈亭、登山步道体触事、亲水平台体憩亭等)2820 平方米、给排水供电设施、通信网络设施、防灾应急设施、公园解说系统等;3.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游客服务中心两处,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配套管理服务用房(兼公厕)6处,总建筑面积64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两处,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92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约2000万元)。
2.4服务期限:18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勘察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林相改造绿化工程部分);
(二)方案设计(含林相改造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林相改造绿化工程作业指南),包括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
(三)配合施工图设计;
(四)除上述设计内容外,还应包括本工程各项专项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2年06月2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5100万元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 12 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5100万元的风景园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计算牵头单位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风景园林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拟任咨询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6月2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黄涛 胡亚高
电 话:0731-85177557
传 真:/
电子邮件:gcbhngl@126.com
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沙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计算说明.pdf
长沙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取费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