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关于长沙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妲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将梅溪湖湖心半岛建设成生态公园》的提案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湖南湘江新区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协办。我委非常重视,由新区国土规划局牵头,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同湘江集团梅溪湖公司、中海地产公司等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中所指的梅溪湖湖心半岛,报规名称为中海·梅溪湖壹号L05-H14和部分L05-H15地块。根据市人民政府2011年批准的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控制性规划,该地块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并非城市绿化用地,也不是公园用地。

2011年,该地块通过招拍挂程序出让,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4年审定了“中海·梅溪湖壹号”项目总图方案,性质为商业、住宅。由于消防新规调整等客观原因,中海地产公司对该地块总图和方案申请了变更。我委国土规划局依法对其进行受理,于2021323日通过了对该地块的总图方案变更,并于2021330日核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相关意见

(一)关于《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相关问题。

因该地块已出让,且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不属于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故该用地不在《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长规发〔201828号)所划定的生态资源范畴。

(二)关于梅溪湖片区的生态环境和居民停车配套等民生问题。

湘江集团梅溪湖公司对此一直保持关注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如下工作均已纳入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1.梅溪湖国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内容包括梅溪湖环湖绿道提质改造、梅溪湖环湖重要节点改造,致力于提升环湖景观风貌,完善环湖区域相关服务设施。

2.中轴线东段地下空间(环湖路-梅溪湖路)停车场:为片区配套的公共停车场,车位数共760个。另有已建设的连湖八路地下停车场,车位数共500个。

(三)关于地块建设对水质的影响问题。

梅溪湖片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从源头把控新建小区污水排放,有效避免新建地块对梅溪湖水质造成影响。同时,新区推行生态治污,将生物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成功引入洋湖和梅溪湖建设,在水生态保护,水景观提升以及流域综合管理等方面做了长远设计、严格管理。

(四)关于河道管理问题。

龙王港为湘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牌楼坝水库,全长29km;梅溪湖为人工景观水体,只是毗邻龙王港流域,二者为相对独立的两个水系。20202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完成了全市“一江一湖六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具体河道管理工作由属地水利部门负责,就此提案中涉及的河道管理有关事项,经与岳麓区水利局进行了对接核实,梅溪湖半岛所在位置不属于龙王港河道管理范围,为保护好梅溪湖生态环境,后续我委水务部门将会同市、区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梅溪半岛项目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保证城市建设品质。

我委国土规划局审定的建筑方案提出了相关对策来实现“还绿于民、实惠于民”的价值观。首先,方案让出了大片的山头绿化,重塑湖中的绿心。让出部分区域保证沿湖栈道完整,并通过红线内外景观整合优化沿湖景观。其次,方案对多层建筑的立面及第五立面进行针对性设计,采用现代简洁精致的风格,凸显新时代的美感,进一步软化了沿湖界面,并消解建筑体量感,实现建筑与环境的融合。

感谢您对湖南湘江新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函复。

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

2021722

主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6014007号-1
招商电话:0731-85573269

承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4020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