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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信委、省国家保密局关于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

湖南省经信委、省国家保密局关于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

湘经信军品研管〔2017〕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装计〔2014〕809号)精神,激发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热情,壮大参与军工科研生产的民口配套队伍,提升服务军工科研生产的基础能力,推进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措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主席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武器装备建设需求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消除准入壁垒,建立准入协调机制、畅通受理渠道、简化工作程序、降低进入“门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建设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构建协调顺畅、简明规范、高效有序、安全保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准入管理制度,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二、发展目标

  按照装计〔2014〕809号要求,做好相应资质的申请服务工作。力争到“十三五”末,我省相关企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的民营企业数量、全省国防科技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分别翻一番。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政策宣贯。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培训班等渠道,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和许可目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让民营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27号)等政策要求,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参与国防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

  2、强化军地对接。积极搭建军民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定向发布信息,在省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和军民之间推进信息共享与双向交流,指导省内民营企业加强与军方和中央军工集团的信息沟通,定期组织省内企业参与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对接,引导企业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开发适应武器装备建设需求的产品。

  3、发挥优势特色。充分发挥我省在与武器装备建设关联度较高的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动力等领域的产业、技术、人才、资源优势(拥有过万亿元的产业规模、近千家国内知名企业、过百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近五十位两院院士),重点鼓励这些领域的优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装备维修领域。

  4、拓展维修领域。依托我省现有飞机维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和协助飞机维修,推进维修的智能化、信息化提质升级;发挥我省工程机械装备技术优势,争取进入装甲车辆、军用特种车辆及航天地面发射设施维修维护领域;支持地方军工企业积极承接常规轻武器维修任务;支持省内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军队装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推动3D打印、再制造等新型维修技术的应用。

  5、提升整体水平。鼓励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支持条件较好的企业创建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增强面向军品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按照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五年规划的要求,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深度研发和产业化;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符合军品科研生产需要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积极承担国家武器装备预研计划中的应用基础研究任务和应用开发研究任务。

  6、推进协同创新。支持省属高校创建具有国防特色的省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院校,已经批准的省部共建院校,进一步提升军工专业学科建设水平;依托有条件的省属院校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7、强化财金支持。按照国家军品合同管理规定,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确认工作,并依据合同交易金额,依法探索建立军品免税额度抵押贷款机制,减轻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协助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民营企业向国家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凡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要求的,均不限制民间资本投资比例。省本级有关专项资金对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积极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深度研发和国家武器装备预研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支持。根据财政收支情况,省财政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额度中,重点支持承担军品研制生产任务的民营企业进行军民两用技术研发,扶持和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8、优化服务指导。加强对优势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取得军工保密资格证书、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以及武器装备承研承制资格证,为其取得军工相关资质提供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对新获得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和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营企业,在申报军民融合等专项资金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9、加强人才培养。以武器装备发展需要为导向,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全省人才规划体系和人才工程中,增加军工技术领域的人才引进计划,为进入军工领域的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支撑;依托湖南大学国家保密学院,为军工单位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过硬的专业保密管理人才;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招收军工专业毕业生进入企业,鼓励军转干部、特别是武器装备建设领域的转业军人到民营企业工作,并为其配偶工作安排提供政策支持,提升民营企业自身的军地沟通能力。

  10、完善管理体制。各市州工业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逐步形成国家、省、市(省直管县)三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审查认证制度,加强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27号)精神,为承担军工任务的民营企业在建设用地、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安全、消防、环境评价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按照军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为承担军工任务的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开辟“绿色通道”。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国家保密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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